太陽病脈證并治
太陽病為外感熱病的初期階段,外邪侵襲人體,多因機體衛(wèi)表不固所致。病邪侵襲人體之時,正氣奮起抗邪,正邪交爭于肌表,故以營衛(wèi)功能失調為主要臨床特點。所以,太陽病的病位在表,病性屬風寒。辨證為風寒表證。
太陽,包括手太陽小腸和足太陽膀胱。足太陽膀胱經,起于目內眥,上額,交巔,絡腦,下項,夾脊抵腰,絡腎屬膀胱,下行至足;手太陽小腸經,起于小指外側,循臂至肩,下行絡心屬小腸。由于經絡的相互絡屬,故太陽與少陰互為表里。
一、太陽的生理功能
1、太陽統(tǒng)攝營衛(wèi)二氣,主一身之表,具有防御外邪入侵的重要作用。故外邪侵襲人體,太陽首當其沖,故為六經之藩籬。
2、人體的皮毛、肌膚、淺表的經絡等部位均屬表。由于肺合皮毛,所以太陽病也與手太陰肺經有密切關系。
3、手足太陽經外布于體表,內屬于小腸及膀胱。膀胱主藏津液,化氣行水;小腸主受盛化物,分清別濁。溫煦肌膚腠理之衛(wèi)氣,與腎和膀胱及三焦的氣化功能有密切的關系。
4、太陽與少陰互為表里,經氣互通,功能互依。太陽主表有賴于少陰里實,而少陰主里,又有賴于太陽表固。太陽失固,就會導致邪傳少陰,而少陰里虛又可導致太陽虛餒,易受外邪。
二、太陽病可分為經證、腑證兩類。由于感邪性質和體質差異,太陽經證又可分為中風、傷寒、溫病三種類型,但在《傷寒論》中詳于寒而略于溫,對溫病沒有做詳細論述。太陽腑證因表邪不解,隨經入腑而成,分為兩類。邪與水結,膀胱氣化不利者,為蓄水證。邪熱與瘀血結于下焦,則為蓄血證。
三、太陽病雖多輕淺,但若失治、誤治,則變化迅速,可產生各種兼證或變證,病情復雜多變,輕重不一。故在太陽病篇中有較多的內容是討論變證的。
此外,某些疾病本屬雜病,但在其發(fā)病過程中,有時會出現(xiàn)一些類似太陽病的表現(xiàn),但其本身不是太陽病,如十棗湯證、瓜蒂散證等,稱之為太陽病類似證。將其列入太陽病篇,是為了與太陽病進行鑒別。
?? 四、太陽病的轉歸,大要有三種
1、痊愈:一般情況下太陽表證,汗之得法,多表解而愈。這是大多數(shù)太陽病的轉歸。
2、傳經:若太陽病表不解,可傳入它經,既可傳陽明,也可傳少陽,至于先傳何經,則無固定途徑。太陽病也可直接傳入三陰,其中以傳入少陰者居多,特別是少陰心、腎虛衰之人,外邪陷入少陰,病情多較嚴重。
3、變證:由于失治誤治,或因體質的強弱等因素,以致證候發(fā)生錯綜復雜的變化,又稱壞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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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? ? ? ? ? ? ?太陽病辨證綱要
一、太陽病提綱
原文:太陽之為病,脈浮,頭項強痛而惡寒(1)
?? 病機分析:太陽為六經之藩籬,統(tǒng)攝營衛(wèi),主一身之表。故風寒之邪侵襲人體,太陽首當其沖。外邪襲表,正氣奮起抗邪,正邪交爭于表,即為太陽病。風寒外束,太陽經氣運行受阻,故見頭項強痛。風寒之邪束于肌表,衛(wèi)氣不能溫分肉,司開闔,故見惡寒。正邪交爭,其病當有發(fā)熱。外邪襲表,故見脈浮。以上為太陽病的主要癥候,不論傷寒、中風,凡具有上述癥候者,均屬太陽病。
說明:太陽病的病位在表,病性屬風、寒。辨證:風寒表證。
?? 二、太陽病分類
(一)太陽中風證
原文:太陽病,發(fā)熱,汗出,惡風,脈緩者,名為中風。(2)
解析:中風為太陽病的主要類型之一。本條首冠以“太陽病”,當結合第1條脈癥綜合理解,即太陽中風證的主要臨床表現(xiàn)是:發(fā)熱、汗出、惡風、頭痛、脈浮緩。本證由風寒之邪襲表,營衛(wèi)失調所致。衛(wèi)氣浮越于外,與邪氣抗爭則發(fā)熱;風性疏泄,使衛(wèi)外不固,營不內守,營陰外泄,故汗出;衛(wèi)外不固,腠理疏松,不勝風襲,故見惡風;太陽病脈浮,中風證脈緩,故其脈當見浮緩。
表明病位在表,病性屬虛、屬風寒,辨證:太陽中風表虛證(風寒表虛證)。
(二)太陽傷寒證
原文:太陽病,或已發(fā)熱,或未發(fā)熱,必惡寒,體痛,嘔逆,脈陰陽俱緊者,名為傷寒。(3)
解析:太陽傷寒證是太陽病的又一重要類型。風寒襲表,衛(wèi)陽被遏,衛(wèi)氣失于“溫分肉”之功能,故惡寒;正與邪爭則發(fā)熱。若風寒過甚,衛(wèi)陽郁閉較重,未能及時達表抗邪,亦可暫不發(fā)熱;寒性凝滯,風寒束表,不僅衛(wèi)陽被遏,而且營陰郁滯,太陽經氣運行不暢,故頭痛,身痛,無汗;風寒束表,氣機不暢,胃失和降,故嘔逆;“脈陰陽俱緊”指寸關尺三部脈均見浮緊之象,浮乃正邪相搏于表,緊乃衛(wèi)陽被遏,營陰郁滯之象。
病位在表,病性屬風寒、屬實。辨證:太陽傷寒表實證(風寒表實證)。
(三)溫病、風溫
原文:太陽病,發(fā)熱而渴,不惡寒者為溫病①。若發(fā)汗已,身灼熱者,名風溫②。風溫為病,脈陰陽俱浮,自汗出,身重,多眠睡,鼻息必鼾,語言難出。若被下者,小便不利,直視失溲。若被火者,微發(fā)黃色,劇則如驚癇,時瘛瘲③,若火熏之,一逆④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(6)
注:①溫病:外感病的一種,由溫熱病邪所致,屬廣義傷寒的范疇。
??? ②風溫:指溫病誤用辛溫發(fā)汗后的一種變證,與后世溫病學中的“風溫”不同。
??? ③瘛瘲:指陣發(fā)性手足抽搐。
??? ④逆:誤治。
分析:溫病為廣義傷寒的一種,由感受溫熱病邪所引起的一種外感病,屬太陽病的范疇。本病與中風、傷寒相比,其突出的特點是發(fā)熱,不惡寒或惡寒輕微,口渴。其病機是溫邪犯表,化熱傷津,營衛(wèi)失和所致,這是辨證溫病的提綱。其病位在衛(wèi)分,病性屬溫熱,辨證:溫熱犯衛(wèi)證。診療宜辛涼解表,切忌使用辛溫藥物發(fā)汗,否則就會變證蜂起。張仲景在《傷寒論》中對溫病的論述(第6條)對后世溫病學說的形成有著重要的啟迪與影響。
三、太陽病的傳變規(guī)律
原文:傷寒一日,太陽受之,脈若靜①者,為不傳;頗欲吐,若煩躁,脈數(shù)急②者,為傳也。(4)
原文:傷寒二三日,陽明、少陽證不見者,為不傳也。(5)
原文:傷寒六七日,無大熱,其人煩躁者,此為陽去入陰③故也。(269)
原文:傷寒三日,三陽為盡,三陰當受邪,其人反能食而不嘔,此為三陰不受邪也。(270)
注:①脈若靜:指脈象與癥候尚未發(fā)生變化。
??? ②脈數(shù)急:相對脈靜而言,指脈象已經發(fā)生改變,脈來急促。
??? ③陽去入陰:即病邪由表入里之意。
分析:《素問·熱論》認為六經傳變的規(guī)律是,一日太陽,二日陽明,三日少陽,四日太陰,五日少陰,六日厥陰。這種看法過于機械,張仲景認為疾病的傳變與否,絕不可以日數(shù)限定,而應根據(jù)患者的脈癥而辨證。如太陽病,雖得之一日,但出現(xiàn)嘔吐、煩躁,脈數(shù)急者,說明病邪已入里化熱。又如太陽病多日,但臨床未見陽明、少陽或三陰癥候者,為不傳。若傷寒六七日,表無大熱而里熱熾盛,出現(xiàn)煩躁口渴,尿赤便秘,苔黃脈數(shù)者,為太陽傳陽明之象;若不發(fā)熱而手足躁擾不寧,下利,脈微,苔白者,為太陽之邪內陷少陰所致。不論太陽傳陽明、或陷入少陰,均屬表病傳里,故云“此為陽去入陰故也。”亦有傷寒數(shù)日,其人臟氣不虛,能食不嘔,說明病邪未傳三陰。總之,疾病的發(fā)展演變是十分復雜的,但也有規(guī)律可循。一般說來,這種傳變規(guī)律是,陽盛多入三陽之腑,陰盛。